texture 配合政府產業振興方案,本公司可使用振興三倍券

公告

日期:109年7月15日

 

  • 依交通部公路總局109年7月10日路運大字第1090084379號函辦理,針對以紙本三倍券購買之鐵、公路客運車票及國內海、空運客票之退換票處理,「不可退票、但可接受換票,換票次數以1次為原則」。
  • 收受三倍券均應符合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」第8條紙本三倍券不得找零、轉售、兌換或退換現金之使用限制。
  • 配合政府產業振興方案,本公司可使用振興三倍券消費,使用方式規定如下:

適用項目:
     遊覽車、學生專車月票費用繳納、乘車購票

使用規定:

  1. 不找零
  2. 不可退票,可換票(限一次)
  3. 使用振興三倍券繳納專車月票費用,請親自至總公司(鳳山市鳳山區鳳仁路92號)辦理。
  4. 使用振興三倍券繳納包車費用,請於租車時事先告知承辦人員。

 

相關問題詢問請於上班時間來電:

學生專車07-7462141分機225  朱小姐

遊覽車租賃專線:07-7192728~9  劉小姐